康普化学(834033):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行业动态     |      2025-03-27 00:43

  

康普化学(834033):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4.77元/股,发行股数1,5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22,1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80.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974.3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3.67万元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保荐费(不含税)9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6.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45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月19日行使完毕。本次在初始发行股票数量1,5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25万股,发行价格 14.77元/股,共募集资金 3,323.25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91.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32.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登记费等其他费用212.26元后,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净额3,1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4号)。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84.9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0.05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于2022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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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81.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81.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399.20万元。2023年度已完成置换。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16.64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合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7元,共募集资金25,47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3,308.36 万元,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23,000.00万元,超募资金2,478.25万元。公司将超募资金同募投项目资金合并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136.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变更后拟投资金额为8,000万元。

  由于前期受产线工艺设计优化等因素的影响,“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建安成本有所提高。公司对“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增至18,000万元,比原投资总额13,000万元增加了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拟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投资,剩余资金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普化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康普化学《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康普化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康普化学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117号)》。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以及募集资金安全,在募 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以及募集资金安全,在募集资 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4月10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 并转固,设备安装已完成,已经专家对生产线试生产情况进行评审,并于2024年5 月通过评审,公司就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于2024年6月完成整改,现处于试生产阶 段,待试生产成功后“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相关生产线将陆续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已投入使用并转固。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 合计金额2,000万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81.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2,081.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399.20万元。2023年度 已完成置换。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度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16.64万元,不存在质押理 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将超募资金同募投项目资金合并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的额度和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136.21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为支撑性项目,有助于公司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