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观察|吉和昌IPO过会监控化学品曾“先上车后补票”

  公司新闻     |      2026-04-18 16:08

  

IPO新观察|吉和昌IPO过会监控化学品曾“先上车后补票”

  4月15日,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和昌”)正式迎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的上会审核。审议会议结果显示,吉和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成功过会。

  吉和昌早在2015年3月就曾在新三板挂牌,2021年4月摘牌,次年开始接受上市辅导。2022年7月,公司向湖北证监局报送创业板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后因“创业板上市计划调整”转投北交所,导致高新投创投等4家国有股东提前离场。2025年4月,公司重新挂牌新三板,5月进入创新层,6月申请北交所上市被受理,历经两轮问询后迎来上会。

  在当日的审议会议现场,上市委向吉和昌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包括收入真实性、收入确认准确性及经营业绩增长可持续性。上市委要求吉和昌说明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存在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瑕疵的具体原因,相关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收入确认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此外,上市委还要求吉和昌结合自身产品的竞争优势和议价能力,说明如何有效应对新能源、光伏等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进一步论证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吉和昌主要从事表面与界面处理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划分为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和特种表面活性剂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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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和昌的核心产品丙烷磺内酯(特指1,3-丙烷磺内酯)属于国家管控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根据法规,企业必须先取得专项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投产。

  然而,2025年11月披露的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荆门吉和昌作为公司生产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SPS)等关键产品的重要基地,自2022年起便违规量产该产品,直至2025年1月才正式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连续三年无证生产核心主力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吉和昌在2025年6月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时,并未主动在“重大事项提示”中突出标注上述无证生产情形,而是在收到北交所问询后才在回复中进行披露。

  此外,公司存在细分产品生产量超过环评批复产能的情况。2022年湖北吉和昌总产量超批复产能107%,并超出环评范围生产。在2022年末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后,2023年总产量仍超出11%,至2025年末仍有细分产品持续违规。

  不仅如此,公司更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指出,2022年至2024年,武汉吉和昌、武汉特华、武汉国贸以及深圳吉和昌等多家主体,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化品交易,累计形成违法经营所得147.13万元。

  面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给出的解释是“相关瑕疵已整改完毕,未来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对公司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6年1月,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特化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武汉特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形。2月,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特化和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同时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并改正。这一最新的行政处罚发生在IPO发审的最敏感期。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亿元、5.2亿元和5.3亿元,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400万元、5400万元和6300万元,收入和净利润基本稳定。

  但吉和昌的核心产品盈利能力堪忧。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是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2025年公司三大产品中也仅新能源电池材料实现增长,增长率为18.36%,而表面工程化学品、特种表面活性剂同比分别下滑3.29%、7.09%。

  募投项目方面,吉和昌通过本次IPO拟募集资金2.9亿元,用于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产品项目、年产2000吨集成电路用电镀化学品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02亿元、1.05亿元、0.53亿元、0.3亿元。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并未饱和,分别为74%、69%和70%。北交所在此前的问询中要求说明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产量、经营规模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以及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公司称扩产产品产能过剩的风险较低,本次募投生产项目设计合理。

  面对北交所的问询,吉和昌给出的解释主要包括两点:其一,部分老旧产线效率偏低,新募投项目对应的是更高毛利、更高附加值的差异化产品;其二,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未来增长可期,现在扩产是“为下一个景气周期做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