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对2018年下半年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审批的20个环境影响报告书、4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复核。
(一)请相关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3月30日前,提交附件中涉及的本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相应的技术评估文件和审批文件复印件。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5月10日前对抽取的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5月20日前形成初步反馈意见后,征求相关市、县(区)生态环境部火星电竞网页版 火星平台门意见,5月30日前通报技术复核结果。
(三)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包括附图、附件)发送至,并将纸质版送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711室,纸质版环评文件不予退回,请留存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