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网络上一则 “有人在大理才村码头洱海边清洗宠物” 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当事人直接在洱海边用湖水给宠物洗澡,泡沫随水流进入洱海。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第一时间响应,迅速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调查取证工作。经核查,5月27日,外地游客袁某在大理镇才村洱海边游玩期间,将宠物犬带入洱海湖区,并使用清洁剂清洗宠物,该行为已违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5月28日上午,执法人员排查确定当事人为袁某时,他已离开大理。执法人员及时出动,找到当事人并依法依规完成问询、事实核验、证据固定等,确认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调查期间,执法人员对袁某开展了严肃地批评教育,详细宣传了洱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洱海保护的重要意义。袁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危害,对违法行为诚恳致歉,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自觉爱护环境。
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五十四条第九项相关规定,市洱管局将按程序依法对袁某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
条例第五十四条也明确了对应的处罚标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洗涤剂中富含氮磷等物质,会增加水体富营养化,其中的表面活性剂、香精等成分入湖后,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和活动。
2、宠物可能携带的寄生虫卵、致病菌进入水体后可长时间存活,直接威胁水质安全,增加戏水游客和沿岸居民接触感染风险。单次污染虽有限,但累积效应不容忽视,必须从严管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